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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太白山大爷海游泳事件 涉事3人各罚1000!

陕西二套融媒中心 陕西都市快报 2018-10-16


“挑战大爷海,我们来啦“

“人家不让我们游,我们现在悄悄的游……”

近日

多名驴友在太白山大爷海“野泳”一事

在朋友圈传播,引发众多关注

今天,官方公布了最新的处罚办法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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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30日,一篇“秦岭冬泳俱乐部成功登上秦岭第一高峰拔仙台,畅游大爷海”的视频被广泛传播,视频中的几位冬泳爱好者在明知严禁大爷海游泳的情况下,仍于29日凌晨5时20分偷偷下水游泳,并自行拍摄视频放到网络上进行炫耀。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w13437nvzk8&width=500&height=375&auto=0

众多网友为这些驴友安全表示担忧的同时,更对他们这种破坏生态环境、玷污高山“圣湖”的行径表示愤慨。《人民日报》也刊文评论称:这算哪门子挑战。


(大爷海美景图)

处罚

办法

陕西二套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获知视频消息后,又先后接到太白山景区管委会及保护站的反映。根据反映情况,7月2日上午,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同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当日下午赶到西安展开调查工作。除1人在外地出差,涉事3人及同行的其余4人全部找到,并逐一取证。

经查实:6月28日晚6点左右,他们一行8人陆续到达大爷海。其中4人在大爷海接待站住宿,另外4人在大爷海庙宇旁边搭帐篷宿营。29日凌晨5时左右,其中3人下到大爷海游泳,并相互拍摄视频。该视频于6月30日被当事人发到网上,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涉事游客在大爷海游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以及陕西省林业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指导标准》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3名下水游泳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大爷海位于太白山顶部拔仙台北侧,海拔3590米,是太白山保存较完整的典型冰斗湖泊,形成于古老的第四纪冰川。秦岭主峰太白山顶最引人注目的景观就是人称"仙湖"的"大爷海",该湖面海拔3590米,是我国内地海拔最高的高山湖泊。

大爷海,1994年经原国家林业部批准为旅游小区。保护区旅游小区是允许游客进入参观游览的。

进入旅游小区的线路有三条,分别是:太白山森林公园与自然保护区交界处小文公庙(天下索道上站)—拔仙台线路;眉县蒿坪—平安寺—文公庙—拔仙台线路;周至县厚畛子铁甲树—南天门—拔仙台线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任何越过以上线路进入保护区其它区域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呼吁广大游客在保护区旅游小区参观游览时,文明旅游,自觉遵守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管理。

   


新闻来源:陕西二套融媒中心综合

本期编辑:王炫雅、张夏

值班主任:张旭辉、邓博、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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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得有痛感

才能避免不文明行为的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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